查看原文
其他

北仑区居住房屋租赁登记证年审换证将于本周五结束!

e乡北仑 2021-10-01

根据相关文件要求,我区对往年已核发的“商品居住房屋租赁备案证明”和“非商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证明”进行统一年审换证,年审工作时间为: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,即将于本周五截止,未更换的证件将过期失效,请大家抓紧办理!具体通知内容如下:

关于北仑区居住房屋

租赁登记证年审换证的通知

各街道办事处,区级各有关部门:

为贯彻落实《宁波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》(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228号)的精神,进一步加强我区居住房屋租赁登记服务管理工作,根据《北仑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》(仑政〔2016〕48号)和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北仑区居住房屋租赁登记工作的通知》(仑政办〔2017〕122号)的要求,决定对北仑行政区域内已核发的“商品居住房屋租赁备案证明”和“非商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证明”进行统一年审换证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年审换证范围:

自2014年3月1日起,至2017年12月31日止核发的“商品居住房屋租赁备案证明”和“非商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证明”。


二、年审换证地点:

出租房屋所在地辖区的各街道租赁登记点。


三、年审换证时间:

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


四、年审换证要求:

已核发的“商品居住房屋租赁备案证明”和“非商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证明”,应根据北仑区居住房屋租赁登记办事指南相关要求,提供房屋租赁格式合同,并通过无违法违建、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三项审核,换发统一的“北仑区居住房屋租赁登记证明”,并收缴原证。

自2018年9月1日起,租赁当事人一律凭新版“北仑区居住房屋租赁登记证明”申请办理相关事项,原核发的“商品居住房屋租赁备案证明”和“非商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证明”自动作废。


附件:

1、原租赁证明样本

  (1)商品居住房屋租赁备案证明


(2)非商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证明


2、新租赁证明样本


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
2018年06月11日



北仑区房屋租赁登记点设置表


猜你喜欢


   落实企业服务管理外来务工人员主体责任的倡议书

▶  【现代金报】北仑区400间违章建筑群变身休闲广场

▶  @所有新老北仑人,一图秒懂北仑就业创业政策


: . Video Mini Program Like ,轻点两下取消赞 Wow ,轻点两下取消在看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